重慶監控公司對數字微波通信的監控系統的概述
時間:2012-09-27 發布人:管理員
重慶監控公司講述到,對一條微波通信的傳輸信道(主用與備用)及設備運行情況的監視與控制簡稱為“監控”。
CCIR在建議第577號中,對無線電接力通信系統規定了2500 km的假想參考電路在測量時間至少為一年的周期內有效利用率應不小于 99.7%。為了達到這一指標,一條微波線路上的主用波道若出現設備故障或電波空間衰落過大時,需立即倒換備用波道工作,達到不中斷通信的目的。對信道的切換應由監測與控制系統完成。
在微波中繼通信系統中,微波站分為主控站和被控站。重慶監控公司講述到,主控站具有集中監控功能,可借助于監控系統的遙測、遙信和遙控功能對無人值守的被控站進行集中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