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組成
時間:2013-07-20 發布人:管理員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組成
建筑物火災報警消防系統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一部分為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另一部分為滅火及聯動控制系統。都隸屬于弱電工程的范疇,前者是系統的感應機構,用以啟動后者工作,后者是系統的執行機構。火災報警與自動滅火系統原理。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由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報警器等構成,作為完成檢測火情并及時報警之用。
(2)滅火系統。
滅火方式分為液體滅火和氣體滅火兩種,常用的為液體滅火方式,如目前國內經常使用的消火栓滅火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類型較多。無論哪種滅火方式,其作用都是當收到火警信號后應執行滅火任務。
(3)聯動系統有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專用通信系統及防排煙設施等,均是為火災發生時,人員較好地疏散,減少傷亡所設。